中國網財經3月31日訊 今日,銀保監會披露相關“行政處罰決定書的送達公告”顯示,因陳祥盛是新時代信托經營層存在未按授權管理開展業務、違規開展賬外經營等違規事項的直接責任人,內蒙古銀保監局對其處以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處罰。
內蒙古銀保監局在公告中表示,經查,陳祥盛在新時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期間,是該公司經營層存在未按授權管理開展業務、違規開展賬外經營等違規事項的直接責任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我局決定禁止你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
公告顯示,因采取直接送達、委托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無法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內蒙古銀保監局現依法向陳祥盛公告送達《中國銀保監會內蒙古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內銀保監罰決字〔2022〕69號)。請在本公告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內蒙古銀保監局領取,逾期視為送達。
同時,內蒙古銀保監局表示,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上述被處罰人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中國銀保監會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
中國網財經了解到,2016年1月,當時的內蒙古銀監局發布“核準陳祥盛等3人新時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批復”顯示,核準陳祥盛新時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裁任職資格。目前,新時代信托總裁已由王非出任;2022年7月,其相關職務任命,已獲得內蒙古銀保監局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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